非遗类型:传统技艺
申报地区或单位:四川省汶川县 /茂县(国家级第三批)
地处川西北高原的羌族人民,在其历史背景下,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碉楼,因而这里享有“千碉之国”的美誉。碉楼,羌语称“邛笼”,《后汉书•西南夷传》有羌族人“依山居止,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的记载。过去,羌族碉楼最主要的功能是用来瞭望、防御、传递信息之用,也有身份、地位的象征之意;现在主要用作居住和仓储。
羌族碉楼的外形有四角、六角、八角与多角。各碉底层全部封闭,而在二层开小门一道,自二层起四周开无数内大外小的长方形小窗,以作通风、瞭望和射击之用。各层间用随时可抽取的独木梯上下。汶川羌族碉楼的建造材料主要为片石和黄泥。现存的碉楼以石碉为主。建造前,需由“释比”选址、作法,并依地形进行设计。施工前,工匠将片石用铁锤稍作加工,然后根据碉楼的形状与大小,先在建造地点处凿相应的基坑,直至挖到硬岩为止,再用铲板将拌和好的黄泥涂在打制好的片石上,层层垒砌压紧,使泥石胶合。石墙自下而上收方而逐渐减薄,墙的内侧仍然与地面垂直,外侧稍倾斜,重心向内,形成向心力,使碉楼牢固而稳定。每一层均架设直径约二十厘米左右的木横梁,上铺木板,层层相同。黄泥碉为夯筑,仅在汶川县布瓦羌寨有3座(2006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建造方法与石碉相 同。
羌族碉楼的建造工具十分简单,主要为铁锤、铲板。无论是石料还是黄泥建造的碉楼,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在整个建造过程中不绘图、不吊线、不用柱架支撑,全凭工匠的经验目测心会,这充分显现出羌人高超的建造技术。
历经几百上千年且不含一丝一毫钢筋混凝土的羌族碉楼,经历了1933年叠溪7.4级大地震以及2008年汶川8.0级特大地震,虽有不同程度的损毁,但多数却牢固坚实,证明了其建造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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