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类型:传统戏剧
申报地区或单位:四川省南充市
灯戏不仅是重庆、四川极富地方特色的民间小戏,而且是川剧的重要声腔之一。由于其演出多与春节、灯节、社火、庆坛等民俗活动结合在一起,所以形成小戏多、喜戏多、闹戏多的特点,一般场面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的戏基本不演。
解放前梁平县又名梁山县,因此当地的地方戏被人们称为梁山灯戏,一直沿用至今。梁山灯戏源自民间的“玩灯”和“秧歌戏”,前者的舞蹈动作与后者的说唱表演形式结合而成。清代中期是梁山灯戏发展的鼎盛时期。现在,本地人也叫它“包头戏”(解放前,女角由男性扮演,俗称“包头”)、“端公戏”或“胖筒筒调”。
川北灯戏用农民的道德标准演人间的美丑善恶,喜怒哀乐,大多表现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和道德情操,语言通俗易懂,诙谐风趣,极富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
南充是它的发源地。南充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流行于阆中、苍溪、南部、盐亭、剑阁、昭化、江油、西充、仪陇、巴中、广安等地以及绵阳、遂宁、达州等市的部分地区。是川北地区历史最悠久、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大、群众基础最为深厚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之一。
明嘉靖年间(1522-1566)的《阆中县志》就记载:“五月十五瘟祖会,演灯戏十日,每夜焚香如雾,火光不息,其所为灯山者,亦如上元时。”(此书收藏于北大图书馆)清代演出非常活跃,乾隆四十七年(1782)的《苍溪县志》记载:“上元,放花灯,演灯戏,在郡邑城廓间筑台竞演,昼夜不分。”
建国后,川北灯戏在党和人民政府的扶持下,60年代、80年代,南充专区多次组织人员对散落于民间的灯戏进行调查、收集,共挖掘了三百多个剧本和九十多支曲牌。参加全国或省级各类会演、大赛多次获文化部颁发各类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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