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酒博会拟于明年3月25-27日在泸州举办

12月14日,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发布关于举办“2021年度‘青酌奖’酒类新品”评价活动的通知。通知显示,“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将于2022年3月25日-27日在四川泸州举办。

根据通知,为了鼓励酿酒企业通过产品创新来保持企业活力提升产品品质,并让更多消费者全面了解中国酒类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进一步鼓励酒类企业科研创新、品类创新、产品升级,中国酒业协会决定举办“2021年度‘青酌奖’酒类新品”评价活动,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2022年03月01日,评价时间为2022年03月24日。

参评企业申报资格 

参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申报资格:1. 参加评价企业须是中国酒业协会会员单位;2. 参选产品原则上为2021年度上市的酒类新产品;3. 参选产品在酿造工艺、产品特色等方面应有显著创新;4. 参选单位应提供不少于三家的销售该产品的门店和网店。

本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单位自愿申报参加2022年3月25日—27日在四川泸州举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期间将举行“2021年度‘青酌奖’酒类新品发布盛典”,对评价入选的酒类产品进行隆重发布。

申报新产品评价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表,打印盖章后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中国酒业协会各分会联系人。申报表可由中国酒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ada.cc)下载获取,也可以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官网进行下载。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