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四川崇州召开。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精神,总结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成果,部署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研究新时期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张旭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司长李宏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历史节点,开展新一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建设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助于挖掘利用各地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打造地方文化名片,增强文化软实力;有助于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助于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会议指出,自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评审命名了175个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来,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后续建设,按要求建制度、强管理、抓普及、树品牌,在坚持高位推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惠民利民、广泛开展全民普及活动,坚持示范带动、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民间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路径等方面积极谋思路、想办法,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级各类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呈现出遍地开花、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会议同时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依然存在重“命名颁牌”、轻“建设管理”现象,以及民间文化艺术理论研究、文化内涵提炼、艺术水准提升等工作不够深入,发展所需的资金、场馆、人才等保障不到位,品牌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专业性不强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新一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评审命名机制,创新后续建设,规范长效管理,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在新时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会议要求,切实加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要加强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开展深入调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步骤,统筹推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各地特色民间文化艺术要凭借在当地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县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场地,打造民间文化艺术特色服务空间,努力成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狠抓普及推广,实现全民参与。建立民间文化艺术公益培训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骨干作用,将民间文化艺术作为全民艺术普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的重要内容,面向辖区内全体居民提供免费培训。要推动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依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焕发乡风文明新景象,为乡村振兴凝聚精神动力。要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品牌塑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当地特色民间文化艺术,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民间文化艺术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会上,与会同志考察了崇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情况,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等8个单位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等近50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和旅游部为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文化惠民项目。自1987年设立以来,已在全国命名、培育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深入挖掘和盘活各地优秀民间文化资源,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逐渐成长为拥有广泛群众基础、深受老百姓喜爱的群众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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