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花灯是流行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具有“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的表演风格,深受当地民众喜爱,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花灯之乡”。已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古蔺花灯历史。古蔺花灯起源较早,相传源于唐宋,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又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经历数代人的传承,古蔺花灯成为了极具特色的花灯歌舞代表作,闻名遐迩。
古蔺花灯形式。古蔺花灯是综合性的表演艺术,且与节俗文化紧密相连。从“备灯”到“择期”,从“起灯”到“罢灯”,从“参神”、“翻折子”到“辞神”,各个流程环环相扣;服装、道具、乐队皆是表演不可或缺的要素。
古蔺花灯内容。古蔺花灯的表演者主要为一男一女两个角色,即“唐二”与“幺妹”,幺妹通常为男子扮演,民间称为“童子扮幺妹”。另外还有一诙谐的丑角,谓之“打岔老者”,在“耍灯”中穿插逗趣。演出通常在农家堂屋或院坝进行,表演前,“提灯师”举着各式彩灯,站在场地后方呈半圆形,“灯首”则举着写着“花灯奉贺”字样的长方形牌灯,站在后台中央。手执堂鼓、马锣、大锣和钹的乐师们,在灯牌前就坐。演出开始,唐二和幺妹边扭边拽,边唱边跳,令表演生趣盎然。舞蹈中的各类造型都冠以名字,如观音坐莲台、龙凤翻身、蛤蟆晒肚、盘根错节、鸳鸯展翅、犀牛望月、膝上栽花、日月相印、金龙抱柱等;步伐以“十字步”、“花绑步”、“矮子步”为主;并按“绕盘架”、“三穿花”的队形流动。由于场地的限制,古蔺花灯多以原地边唱边扭或二人擦身交换位置为主,但其表演活泼生动,处处尽显传统文化中质朴的真善美。
古蔺花灯价值。“古蔺花灯”是古蔺地区农耕文化的审美化映射,其浓郁的乡土气息极富感染力,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另古蔺地区处在文化融合地带,通过每年“灯班”往来,进一步凝聚了各民族之间的感情,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保护与传承情况
加强古蔺花灯理论研究。1996年,古蔺花灯载入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2005年编印出版了《古蔺花灯》, 2015年编印出版了非遗进校园《古蔺花灯知识读本》。2014年,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古蔺县非遗传统文化古蔺花灯与小学艺术教育整合综合实践研究》在古蔺一小开题,《古蔺花灯文化审美分析及传承与发展研究》、《古蔺花灯申遗之路》等论文公开发表;2015年,《古蔺花灯丛书》理论专著编写工作已启动。
创新古蔺花灯保护传承形式。在全县考察确定了5位古蔺花灯优秀代表型传承人,每年给予8000元∕人补助,建立5个传习班,搜集整理了传统花灯曲调20首,“折子”10部;选取了6所中小学作为示范点,开展“花灯进校园”活动;鼓励传承人合理利用非遗资源,创建非遗传习所,目前古蔺花灯传习所已完成规划设计;邀请国家、省、市级非遗专家做《古蔺县非遗保护与发展》专题讲座10余次。
加强古蔺花灯宣传推介。近年来,古蔺先后投入了100余万元,对古蔺花灯进行挖掘、保护、创新,并加强对外营销的力度。在传承和保护原有花灯基础上,创编出了《古蔺花灯—四季花儿开》、《花灯四季》、《古蔺花灯—逗幺妹》、《黄荆三百里》等作品,以古蔺花灯为主题,运用现代的声光电技术,将花灯歌舞、花灯内容素材进行艺术加工,以电视、舞台等媒介,把古蔺花灯推向了全国。
2013年3月18日,古蔺花灯艺术团受邀参加了由中央电视台《舞蹈世界》栏目与中国舞蹈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舞蹈展演活动;2013年6月23日,《古蔺花灯—醉花灯》参加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主题日演出活动;2013年7月9日晚,古蔺花灯《逗幺妹》在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CCTV—3)“舞蹈世界·舞蹈全民星——非遗专辑”中播出。
古蔺花灯发展取得突出成绩
1.1996年,古蔺花灯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
2.2007年,古蔺花灯列入四川省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2009年6月,古蔺花灯参加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获得太阳神鸟铜奖。
4.2012年8月,歌舞《闹花灯》参加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比赛获得一等奖。
5.2013年春节,歌舞《闹花灯》参加中央电视台全国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获得金奖。
6.2013年6月,《花灯四季》在在成都华美紫馨国际剧场首演,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7.2013年7月,舞蹈《逗幺妹》在由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舞蹈世界》栏目播出。
8.2013年9月,广场舞《古蔺花灯》在四川省首届广场舞大赛获得二等奖。
9.2013年11月,歌舞《醉花灯》在四川省第十四届戏剧小品比赛获得剧目奖。
10.2014年10月,舞蹈《晒花灯》参加第四届群艺节舞蹈大赛获得二等奖。
11.2014年12月,古蔺花灯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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