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促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职能职责组织实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推动实施《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积极顺应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新趋势,以实施乡村度假建设为总牵引,突出规划引领,优化产品供给,完善公共设施,规范服务管理,推动乡村旅游从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文旅力量。
(二)总体目标。经过四年努力,全省乡村旅游的产品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设施更加完善、效益更加凸显,乡村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将我省建设成为独具四川特色的全国知名乡村度假旅游目的地。
到2025年,全省培育一批度假乡村,创建天府旅游名镇达90个、名村达150个,力争15个镇(乡)、70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乡村旅游年度接待游客达4.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3800亿元,直接带动100万以上农民实现就地就业。
二、重点工作
(一)度假乡村培育行动
1.建立度假乡村培育目录。依据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标准,制定《天府度假乡村实施导则》,运用全省文旅资源大普查成果,开展资源基础性评价,分年度将具备度假旅游培育潜力的乡村纳入天府度假乡村培育目录。(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厅)
2.优化乡村旅游规划布局。在县域片区划定的基础上,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有效衔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推进县域内乡镇级片区旅游专项规划和旅游规划专章编制。对纳入培育目录的度假乡村,在旅游专项规划和旅游规划专章中充分体现度假服务需求。突出区域资源特色优势,科学规划发展布局,构建环成都城郊度假、川南田园康养、川东北森林康养、川西北文化体验、攀西阳光康养“五大”乡村旅游经济带。(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
3.实施“天府度假乡村”计划。以城市郊区、景区周边、特色村寨、古镇古村等区域为重点,整合乡村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城郊休闲、文化体验、田园康养、避暑御寒、户外运动等主题特色鲜明的乡村“微度假”旅游目的地。引导度假资源丰富的乡村旅游景区丰富度假业态,推动景区由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以天府旅游名镇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为重点,选择培育一批“天府度假乡村”,每年发布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林草局)
(二)产品供给提质行动
4.深化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建设。将天府旅游名镇名村作为乡村旅游的主要载体,统筹推进天府旅游名镇名村与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认定,打造一批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高品质乡村旅游目的地。每年培育天府旅游名镇10个、名村30个,力争10个村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5.培育天府乡村精品旅游民宿。着力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等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以国家旅游等级民宿评价标准为引领,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品味的旅游等级民宿。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化发展,优化乡村民宿布局,打造一批乡村民宿集聚区。推动乡村民宿品牌化建设,鼓励出台地方民宿品牌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到2025年,创建45家天府旅游名宿。(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
6.实施乡村旅游餐饮提升计划。加大乡村旅游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烹饪技艺,培养一批乡村旅游厨师,打造乡村“川菜大师傅”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川菜文化内涵,创新开发具有地方风味的乡村旅游美食菜品,培育一批天府乡村特色美食店、美食村。开展“品味乡村美食、传承川菜文化”宣传推广活动,遴选发布一批四川乡村名菜及体验店,策划制作一批“畅游天府乡村·品味旅游美食”数字地图,线上线下加强宣传推广。到2025年,推出50条乡村旅游美食精品线路。(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
7.创新乡村旅游“夜经济”。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夜间消费产品和服务,打造夜间旅游消费新场景,提高过夜率和驻游时长。(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
8.丰富乡村文化旅游新体验。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以当地群众广泛参与、游客深度体验为切入点,推动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民间艺术、民族节庆等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开发民俗风情体验、农耕文化体验、非遗体验和旅游演艺、实景演出、剧本娱乐等沉浸式、交互式体验项目,打造一批主客共享、彰显巴蜀风韵的“乡愁”文化旅游产品。(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
9.发展乡村旅游新型业态。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中医药、体育、科技、影视等产业融合发展,叠加旅游服务功能,开发果蔬采摘、农事体验、森林康养、科普研学、医药养生、户外运动、数字演艺、VR体验等深度体验业态。深化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业态融合,鼓励川陕革命老区、红军长征沿线、“三线建设”工业旧址等红色资源丰富的地区,依托红色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载体空间,开发教育、研学、拓展等红色体验旅游业态。统筹乡村生态保护与开发,鼓励阿坝、甘孜、凉山等生态功能区转变发展方式,发掘优质生态资源,开发生态观光、康养、探险、科考、研学等高端定制生态旅游业态。(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体育局、省林草局)
(三)乡村好物建设行动
10.培育“天府旅游名品”乡村品牌。依托农村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区建设一批乡村文创和旅游商品基地,推动川茶、川菜、川竹、川果、川粮油等“川字号”农土特产品向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转化。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手工艺等资源,提升创意设计水平,开发竹编、年画、蜀锦、刺绣、剪纸、土陶、漆器、木雕、石雕等乡村文创产品。统筹推进乡村好物与天府旅游名品建设,每年从乡村好物中推选发布一批天府旅游名品和市(州)级、县级名优文创旅游商品。(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
11.开展乡村好物展示展销活动。每年遴选一批独具四川特色、创意设计水平高、市场吸引力强的优质乡村好物,推荐参加全国(省级)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大赛。组织举办乡村好物“展销季”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展示展销,促进消费增长。(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12.拓宽乡村好物销售渠道。鼓励各地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休闲街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社区超市等设立乡村好物销售专区。支持各地依托线上旅行商、农村电商等平台,开展乡村好物线上营销和直播带货活动。引导物流企业到乡村延伸布点,为游客购物提供便利的邮寄、快递服务。(牵头单位:商务厅,配合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
(四)公共服务优化行动
13.推动乡村风景旅游道建设。推进交旅融合发展,满足自驾游、自助游需求,推动道路建设与旅游游憩、景观功能、生态保护等有机结合,加快联通乡村旅游道路,美化提升道路沿线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合理布局服务区、观景台、自驾车营地、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将沿线景区景点、名镇名村、特色村寨、传统村落等串珠成链,打造乡村旅游流动风景线。到2025年,推出100条“天府乡村风景旅游道”。(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14.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拓展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在中心镇和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一批面积更大、功能更全、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支持非遗工坊、非遗传习所(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打造一批非遗体验基地。推动乡村(社区)博物馆建设发展。推动乡村公共文化场馆景观化建设、品质化服务、精细化管理,鼓励各地探索打造一批乡村公共文化休闲空间。综合利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广泛开展群众广场舞展演、乡村文化文艺演出和文化振兴魅力竞演等文化文艺活动,打造一批“天府乡村大舞台”。(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物局)
15.实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依据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优化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的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着力完善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充电桩、导览解说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有效盘活“两项改革”后农村闲置资源,推进“旅游功能化”改造,提升旅游服务功能。(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通信管理局)
16.开展乡村智慧旅游建设试点。采取试点示范、分批推进的方式,每年选择条件较好的镇村开展试点,依托周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向乡村延伸,搭建集咨询、预订、宣传、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智慧旅游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一站式线上乡村旅游服务。(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
(五)服务管理提升行动
17.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结合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游客提供在线预定支付、智慧导览解说、云旅游等服务。提升服务人员迎宾、导引、解说、休闲、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技能,为游客提供温馨的旅游服务体验。(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
18.提高乡村旅游管理水平。健全乡村旅游景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疫情防控、游客投诉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方案,提升管理能力,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
(六)市场主体壮大行动
19.壮大做实乡村旅游合作社。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下乡返乡创业人才领办乡村旅游合作社。鼓励乡村旅游合作社与其他合作社开展跨类型、跨区域合作,提升乡村旅游合作社专业化服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到2025年,培育乡村旅游合作社2000家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20.培育做强乡村旅游企业。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有和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旅游。探索推广“国有平台+专业团队+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模式,引导和支持策划规划、创意设计、研发生产、管理咨询、营销推广等乡村旅游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旅游企业跨区域、跨领域开展交流合作。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和纾困措施,帮助扶持乡村旅游企业渡难关、快转型、强实力,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配合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
(七)宣传营销创新行动
21.丰富乡村旅游节会活动。持续开展“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四季版)”“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三大省级节会活动,支持培育“成都(龙泉驿)国际桃花节”等地方节会活动,打造“3+N”系列乡村旅游节会品牌,形成全省乡村旅游节会联动效应。(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乡村旅游网络宣传。运用新媒体技术,策划制作一批乡村旅游宣传片、短视频,加强与新媒体机构、线上运营商合作,广泛开展线上旅游宣传活动。从大学生村官、基层文艺工作者、乡贤中选拔培养一批乡村旅游形象代言人(网红),组织开展“安逸乡村看四川”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打造“安逸四川”乡村旅游IP。到2025年,推出100部乡村旅游优秀宣传片、短视频。(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23.加强乡村旅游市场营销。联动县域电商服务中心(站点)和携程、驴妈妈、马蜂窝等线上运营商,开展乡村旅游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增强乡村旅游营销实效。鼓励各地依托乡村旅游开展职工休假疗养、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和科普研学等活动。(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配合单位: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八)旅游人才培养行动
24.实施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从乡村旅游职业经理人、实际操盘手中遴选一批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每年分批组织赴省内外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和研讨交流;遴选一批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每年分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鼓励各地整合农业农村、人力资源、乡村振兴等部门资源,广泛开展线上线下乡村旅游实用技能培训。到2025年,培养乡村旅游领军人才100名、致富带头人1000名、实用技能人员50000名。(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25.开展乡村旅游突出贡献奖、创新奖遴选活动。每年遴选30名在推动本地乡村旅游建设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以及30名在乡村旅游规划策划、业态设计、产品开发等方面具有突出创新创意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26.推动乡村旅游实训基地建设。制定乡村旅游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创新培训教材研发,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在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5个省级乡村旅游实训基地。支持各地结合培训需求,建设省级乡村旅游实训分基地。加大乡村旅游工程师和经济师培训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扎根乡村、服务乡村的旅游专业技术队伍。(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责任,形成推动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的工作合力。(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各相关省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将推动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根据各地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在项目、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共同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障碍问题。(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评检查。将乡村旅游提升发展成效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内容,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统计监测,强化检查考核和跟踪问效,注重经验提炼和宣传推广,营造大抓乡村旅游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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