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将旅行社设立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自2021年12月1日起,委托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实施。自2021年12月1日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受理上述行政审批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委托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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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
子项或办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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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许可 |
旅行社注销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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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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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资格证遗失补发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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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商投资旅行社 业务许可 |
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许可 |
外商投资旅行社资格证遗失补发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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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旅行社变更经营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名称审批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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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补办的审批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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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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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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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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