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名单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8日至8月5日。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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