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乡村艺术节群众文艺作品比赛已于9月23日结束,并于9月24—28日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对七个门类的比赛得分情况和入展名单进行了通报。参照原文化部《群众文艺作品评奖办法》,根据评审方案规定,经专家评审打分、纪检部门监督,现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七个门类比赛评出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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