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文旅发〔2020〕79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办资源发〔2020〕30号),经综合考评,以下24家单位达到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成都市双流区、彭州市、金堂县、古蔺县、广元市昭化区、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市、内江市市中区、威远县、犍为县、高县、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荥经县、石棉县、青神县、若尔盖县、红原县、黑水县、道孚县、理塘县、会理市、冕宁县。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28—86702635;邮箱地址:2569484233@qq.com。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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